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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目前我单位考试报名费收入实行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为了方便考生,我单位将在每项考试缴费截止后3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缴纳的报名费收据信息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或者报名时留存的手机号码上(请勿填写座机号),请考生在报名时留存本人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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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老师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2021年2月1日